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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来源:     作者:研究生办公室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03日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    

复试工作将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、科研能力、创新意识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客观考核评价。根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
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工作,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,纪检监察部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,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等事宜。

二、复试原则

1. 复试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
2.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。

三、复试方式

1. 复试形式:远程网络复试

2. 复试时间:按通知要求

四、复试内容

专家组面试: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、逻辑思维能力、科研实践素养、英语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,目的是获得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合理评价。

五、复试成绩认定

复试成绩100分,占总成绩50%。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、平时学习成绩、科研能力及思想道德表现等择优录取。

六、资格审核

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订《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》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如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,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不得参加复试。

1.《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》原件扫描件。

2. 初试准考证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扫描件;

3.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扫描件(登记信息页、注册页),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补验;往届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。

4. 学信网学籍核验结果截图。

5. 已获得的英语四、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。

6. 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扫描件(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)。

7. 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、等级证书、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,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。

8. 政审: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完成政审。

9. 体检: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完成体检。

、录取

1.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进行复试,复试合格方可录取。

2.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,中国电科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,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3.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
  (1)未参加复试者;

  (2)复试成绩不合格者;

  (3)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(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);

  (4)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者;

  (5)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;

  (6)政审不合格者;

  (7)不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。

4.拟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;名单如有变动,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,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。未经公示的考生,一律不得录取。

八、未尽事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九、监督方式

受理部门

举报电话

传真

邮箱

通信地址

纪检监察部

0311-

87811314

0311-

87045695

Jub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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